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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动态
2018年第14期(总第14期)2018年8月6日
试验区法人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培训
2018年6月12日在浙江湖州召开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上,衢州农商银行、常山农商银行、广州银行、九江银行、贵阳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环境信息披露倡议,率先试点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7月30日,人民银行研究局邀请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红为试点银行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培训,试验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40余家金融机构近80人参加培训。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背景和意义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国际实践探索始于2017年。当年6月,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隶属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对各类组织机构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提出四项主要建议。12月15日,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EFD)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参照TCFD建议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
在国内,2003年以来,各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8月,人民银行牵头、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2017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强制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二是气候和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机遇和风险影响的相关信息。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金融机构生产过程中自身排放少,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投融资行为产生的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环境风险主要由生产型企业环境风险传导引发;三是金融机构可发挥中介作用,通过环境信息披露促进生产型企业提升环境表现。
金融机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落实金融监管要求,提升经营管理透明度;二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品牌形象及美誉度;四是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五是有利于发掘环境相关市场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六是可以发挥中介作用,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二、银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国际经验
目前,国际主要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有四个:一是TCFD确定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主要披露内容包括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及指标目标四项主题;二是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年度问卷调查》,涉及机构介绍、管理、风险与机遇、温室气体排放会计核算、能源使用及碳交易等;三是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环境信息与自然资本报告框架》,要求的披露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层环境政策、战略及目标,风险与机遇,环境政策、策略及信息治理情况,环境影响来源,环境绩效与比较分析,对未来的预测等;四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第四次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包括一般标准披露项和具体标准披露项。
以TCFD框架为例,TCFD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素包括四部分。一是治理,即披露组织机构与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情况;二是战略,即披露其后相关风险和机遇对组织机构的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实际及潜在影响;三是风险管理,即披露组织机构如何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四是指标和目标,即披露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时使用的指标和目标。
在治理层面,国际先进银行的绿色金融组织架构,一般包含董事会、委员会、专责部门或团队三个层次。董事会负责确定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金融目标和提交的绿色金融报告;管理层设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专责部门或团队负责起草绿色金融战略文件、制定政策标准,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审核及督导。
TCFD温室气体排放测算的指标界定了三个范围。其中,范围1是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产生于机构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范围2是公司电能购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指除范围2之外所有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于机构非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三、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践探索
第九次中英EFD结束后,两国共同成立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其中中方参与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华夏基金和易方达基金。2018年上半年经过三轮讨论,工作组初步确定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商业银行拟通过三阶段行动计划,实现银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第一阶段(2018-2019年),部分试点银行披露2018年度绿色信贷对环境的影响(银保监会口径)。定性指标包括治理、战略、政策制度、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创新、实践案例、研究成果、年度绩效等;定量指标包括绿色信贷余额、绿色收入占比、减排二氧化碳当量、绿色运营指标、碳排放等。第二阶段(2020年),对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视数据获取程度)信贷结构调整的环境效益进行披露;对环境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进行相应披露。第三阶段(2021年),鼓励试点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更多投融资行业进行环境影响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探索充实披露内容,进一步扩大披露比例,完善环境风险分析方法。扩大参与信息披露的机构数量。
根据工商银行牵头起草的《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目标框架(中方)》,国内银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包括三块主要内容。一是环境相关定性信息和指标,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概况、战略与目标、治理结构、政策制度、环境风险和机遇的影响、风险管理及流程、绿色金融创新及实践案例、研究成果、未来展望。二是环境相关定量信息及情景分析。其中,定量信息包括本机构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又分为经营活动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自然资源消耗、对应TCFD范围1;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的自然资源消耗、对应TCFD范围2,以及环保措施产生的效果),本机构投融资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指标包括绿色信贷余额及占比、绿色信贷金额变动折合减排情况、在特定行业的投融资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与气候风险对金融机构机遇和风险的影响。情景分析披露开展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的实际情况或未来计划、使用的模型工具、得到的结论、实际应用及效果等。三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例如发布专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开辟环境信息专栏、将环境信息融入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等。
四、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简介
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产生的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将导致盈利和偿债能力减弱,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压力测试为量化环境风险提供了重要工具。工商银行率先开展了火电、水泥、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研究,相关成果走在国际前列。
工商银行压力风险测试的理论模型认为,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客户的环境风险可以通过信用风险、声誉风险和连带责任三条主要渠道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利润。
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的主要因素包括压力因素、承压对象和承压指标。压力因素指造成环境风险的主要来源,承压对象是被测试的主体,承压指标指承压对象在某一方面的表现。工商银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选择的压力因素包括:政策标准和执法力度、环境风险的价格因素(主要指碳交易、排污权交易和碳税等制度安排)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涵盖干旱、洪涝等)。承压对象分为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类(测试目标定位为个体)、组合类(测试对象按不同标准划分,如产品、行业、客户、区域等)、宏观类(定位于整个银行层面,关注银行的全部资产和整体风险)。承压指标分为技术型指标和管理型指标,技术型指标是表示风险损失量的指标,包括违约率、损失率、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风险暴露等;管理型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经济资本、利润率等。